本报讯 (通讯员 张灵通) “隆德县检察院协同审计机关联合打造‘检察+审计’双擎监督机制,共同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能动检察履职助推法治隆德、法治政府建设,为隆德县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和社会治理能力提升贡献检察力量。”9月12日,隆德县检察院检察长马小龙说。
9月5日,隆德县检察院牵头与隆德县审计局召开第一次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联席会议,会签《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标志着隆德县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正式启动。
《意见》是我区检察机关首个涉审计的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机制的制定出台得到隆德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也是隆德县检察院、隆德县审计局落实“府检联动”机制在共同促进社会治理领域的积极实践,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推动突出问题的发现以及整改,增强审计刚性,促进依法行政,有效解决公益诉讼涉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发现线索难、取证难的问题。
《意见》围绕土地出让金、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等领域国有财产损失,以及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等突出问题,在对口联系、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合行动、交流培训六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提出明确要求,旨在发挥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在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形成的监督合力,共同推动依法行政、依法治县。
《意见》的制定,既为检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在法治轨道上共享行政执法信息和检察监督信息资源,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找到了突破口,也为促进检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工作共同防范化解风险,共同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机制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