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马少军 赵明玲) 近日,青铜峡市检察院针对辖区存在欠缴公租房租金等问题开展国有财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今年5月,该院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发现有关公租房使用管理的投诉,公益诉讼检察部应用“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法律监督模型”,对辖区公租房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通过调取公租房房租欠缴信息、房屋半年用电量等关键信息进行比对,发现部分公租房承租人员存在长期欠缴租金、空置房屋等问题。
经查,2013年至今欠缴租金684户,可能存在空置房屋45套,共计欠缴金额300余万元。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和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为促使公租房管理部门及时收缴房屋租金,对保障性住房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防止出现转租获益、闲置等现象,让保障性住房资源更加合理地分配给有需要的群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能够正常保障公租房的维修养护。该院向公租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全面开展公租房的清查工作,收回长期闲置的公租房,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欠缴的公租房租金进行追缴,挽回国家经济损失;健全公租房监管、审核机制,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通过核查,已对不符合租赁条件的租户办理退房5套,正在通过法院诉讼程序清退3套。对欠缴租金的租户,房屋产权交易中心通过电话催收、上门催缴等方式,目前已完成清收278户,共收回欠缴租金103.16万元。其余未缴纳租户已于7月下旬抽调专人入户清收,并下发《催缴通知单》,对经入户催缴仍不缴纳的,将通过法院诉讼途径予以清缴清收。同时,为规范公租房运营管理,健全了《青铜峡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制度》《青铜峡市保障性住房核查制度》等管理制度,完善了《青铜峡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力促以合同管房、以合同管人、以合同管事,持续提升全市公租房法治化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