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叶盼) 近日,青铜峡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殷某系国家能源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案发当日,殷某因个人私事组织多名同事晚上聚餐饮酒,聚餐结束后驾驶机动车返回时被民警查获,殷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另一名同事宋某也因饮酒并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该院针对以上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提出整改意见,并深入企业开展法治讲座宣传与实地检查,护航企业安全生产。
讲座中,检察官从醉驾入刑的由来、刑法规定及司法指导性案例,醉驾案件的刑事追究,以及我国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方面进行讲解,并通过具体案例,使企业员工更直观地认识醉驾行为,不仅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损害社会公序良俗,而且对个人和家庭也会带来严重后果和负面影响。
讲座结束后,检察官实地察看了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包括内部经营环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查阅安全生产台账以及公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并针对企业生产活动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针对性解答,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为企业解难题、鼓干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