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优化道路通行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决定,启用红寺堡区新建和升级改造18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通告如下:
一、新改线G344国道东灵线启用2处固定测速,1段区间测速(双向),限速70km/h。
1.红寺堡区G344国道2137km处。
2.红寺堡区G344国道2121km处。
3.红寺堡区G344国道2127km至2137km。
4.红寺堡区G344国道2137km至2127km。
二、G338国道海天线启用1处固定测速,限速70km/h。
5.红寺堡区G338国道1547km处。
三、白开线(白墩至开元)1处固定测速,限速70km/h。
6.红寺堡区白开线2km处。
四、城区改造升级12处违停抓拍。
7.红寺堡区丹霞路西侧红寺堡三中南门口。
8.红寺堡区利民巷北侧红寺堡一小南门口。
9.红寺堡区创业街南侧书香庭院北门口。
10.红寺堡区创业街南侧红寺堡一幼南门口。
11.红寺堡区金水街北侧红寺堡中学南门口。
12.红寺堡区文化街北侧红寺堡二中南门口。
13.红寺堡区利民巷南侧红寺堡一小南门口。
14.红寺堡区人民街北侧红寺堡一中南门口。
15.红寺堡区金水街金水广场北侧。
16.红寺堡区人民街北侧红寺堡一中南门口。
17.红寺堡区六盘山路与金水街路口向西70米。
18.红寺堡区金水街南侧红寺堡二小南门口。
自2024年11月1日起,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将启用以上18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特此通告。
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
2024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