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祥:
鉴于你自2024年11月1日起无故拒不到岗,也未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办理请假或离职手续,期间公司多次电话、微信联系,你并无任何回应,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六条第2款约定“员工连续旷工3天,予以开除”,公司据此有权立即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关系。针对你连续旷工数日,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现公司已会议决定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正式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解除通知已发送至工会。请你在收到此通知后2日内到公司办理相关离职手续,逾期不办理,造成的损失由你自行承担。
银川电气配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