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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法院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

本报讯 (记者 张建兴 通讯员 祁亚旭) 近日,大武口区法院精心组织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和暖“薪”护企专项行动,在促进企业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同时,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冬季行动启动后,该院执行局对欠薪案设立专门受理窗口,坚持“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执行、优先放款”的工作原则,加大对失信曝光、限制高消费的适用力度,多措并举强化欠薪治理。

2021年,原告马某某与被告刘某某装饰装修合同一案经大武口区法院判决,被告刘某某应一次性支付原告马某某6万元,判决书生效后,被告刘某某没有按时履行,原告马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网络查控系统和线下实地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刘某某和执行干警玩起了“捉迷藏”游戏,频繁更换手机号码。3年来,执行干警从未放弃对被执行人刘某某的追查,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的双重措施下,刘某某终于体会到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窘境,及时联系法官缴纳案款,做到案结事了。

刘某与崔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崔某某未按照要求履行案款2万余元,刘某向大武口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未发现被执行人崔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于11月15日对被执行人崔某某实施拘传,经释法析理,被执行人崔某某依然以一副“无所谓”的态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彰显司法权威,执行干警依法决定对崔某某司法拘留十五日。被执行人崔某某被司法拘留两晚后,惧于法律的震慑力,主动筹款2万余元履行债务,并向法院承认自己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错误。

申请执行人宁夏某制造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潘某某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潘某某未履行已生效的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宁夏某制造有限公司赔偿款1.59万元的义务。大武口区法院对被执行人潘某某采取财产查控措施,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潘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查明,被执行人潘某某与第三人康某某系夫妻关系,康某某名下银行账户中有存款8万余元,是其与被执行人潘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干警遂联系潘某某讲明缘由,冻结康某某名下存款,使得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该院执行局通过人民法院案例库筛选了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案例11件,分为两期编印并下发给全体执行干警,要求干警认真学习参考,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同时,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在涉企业案件执行过程中,尽可能采取“活封、活扣”,审慎适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为主动履约企业发出《自动履行证明书》,避免企业因强制执行带来的不利后果。坚持涉企案件快立快结,定期开展案件回访,聚焦企业司法需求主动提供服务,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进而保障广大劳动者薪酬权益能够及时有效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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