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正律
员工在工作中打架斗殴,轻则干扰公司日常经营,重则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更有甚者违反刑法相关规定,危害公司声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了六种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打架斗殴行为可以适用的是第二款及第六款。
对于严重故意伤害他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打架斗殴者,用人单位依据第六款解除劳动合同,基本没有争议。但是,对于是否能够依据第二款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时难以把握。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被判决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行为无效,四川省某中级法院就曾作出了这样的判决。
具体案情:
某公司员工刘某殴打同事,公司认为其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劳动纪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于是决定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关系。刘某不服劳动仲裁决议及一审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刘某确实存在在办公场所殴打同事的行为,该公司应先向刘某公示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规范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该公司未举证向刘某告知了解除劳动合同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其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范,判决无效。
可见,虽然工作区域不得打架斗殴属于最为基本的劳动纪律,也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起码要求,但是对于公司来说,没有一套合法有效且内容齐备的规章制度,开除打架斗殴员工就必须承担更重的举证责任,若缺乏充分证据,很可能被判定为违法解除。
具体来说,开除打架斗殴员工需考虑以下要素:
首先,要看员工是否实际存在打架斗殴行为,公司规章制度里是否列明并规定了处罚措施;其次,要综合考量员工的过错程度,比如是否多次发生、是否存在故意、是否包括正当合理的防卫等;然后,要看实际造成的影响,是否严重影响了工作秩序、是否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接着,要看作为解除依据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效,处罚规定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已经通过民主程序并告知员工等;最后,要看解雇的程序是否合法,用人单位作出开除决定前是否给予劳动者申辩机会、是否通知工会履行告知程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