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炳宇
“民警同志,明明是我的牛,只是寄养在别人的牧场里,现在却要不回来,你们帮帮我吧。”近日,奶牛养殖户苏某来到吴忠市公安局孙家滩分局孙家滩派出所向值班民警求助。
值班民警将苏某带到所长王钧的办公室,王钧经详细询问得知,今年5月,苏某将自己的约500头奶牛寄养在孙家滩开发区某牧场并签订寄养协议。然而市场环境低迷,导致苏某不仅没挣到钱,还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经济亏损。在此期间,寄养的奶牛因生病等原因出现30头的损耗,无奈之下,苏某陆续将270头奶牛进行了变卖。11月底,苏某准备将剩余寄养奶牛全部拉走时,却被某银行工作人员及银行派驻在牧场的监管公司工作人员阻拦。
王钧了解到,该牧场经营者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紧张,为继续经营将牧场内的奶牛全部质押给银行,换取部分贷款,故银行及监管公司安排人员进驻牧场进行监管,当发现有人拉牛时才进行阻拦。
了解情况后,王钧立即对当事人苏某进行安抚及劝解,后又将涉事牧场法定代表人马某某以及银行工作人员约至派出所,并请来孙家滩农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共同对该起涉企纠纷进行调解。
调解人员现场查看了苏某与牧场签订的寄养手续,确定苏某准备拉走的200头牛为其所有,只是临时寄养在牧场。随后,调解人员将该情况告知银行工作人员,并解释道:牧场向银行质押资产并无过错,但质押的资产不应包括他人的所有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苏某处置自己的资产时,他人不能随意阻拦。银行工作人员了解事情始末并查看相关凭据后,同意苏某将其所有的200头牛拉走。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苏某握着王钧的手连声道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