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建兴
2024年,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持续推进“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凝心聚力做好主责主业,受理各类案件10542件,审(执)结9461件。
一年来,该院干警主动担当作为,1场庭审获评第六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探索建立‘五心’学院 厚植干部法治素养”项目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优秀项目,隆湖法庭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陈美荣入选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28名个人获得自治区级、石嘴山市级表彰奖励。
在知行合一中彰显政治忠诚
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定期向大武口区委、区政府报送专项报告,向大武口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等13件次。
贯彻“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理念,以“一支部一品牌一特色”为建设目标,组织隆湖法庭联合辖区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成立“法治功能型党支部”,建立“法庭+N”服务站,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探索“企业协会+法院”解纷新方法,妥善审结各类涉企案件4123件。共享法庭入驻大武口区综治服务中心,实现在中心诉前调解、立案、速裁等功能。作为宁夏唯一一家法院系统基层立法联系点,探索“法院+N”立法联系模式,提出立法建议6条。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实质化解涉诉信访案件23件。
在履职尽责中展现担当作为
依法审结刑事案件337件,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案件占78.64%。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32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追缴“黑财”38万元。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审结10件职务犯罪案件。审结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相关案件23件。依法审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0件。审结危险驾驶案件111件。对138名罪行较轻、主动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宣告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
依法审结石嘴山市一审行政案件224件,委派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6件,化解成功8件,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和解撤诉率达5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措施11条,法治化营商环境考核获得优秀等次。审结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商事案件1148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2件,为创新驱动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在回应关切中砥砺司法初心
以“如我在诉”理念暖民心,用心用情办好民生案件。依法审结涉住房、物业等案件1215件。审理系列“办证难”案件197件,发出针对性司法建议,推动化解134户业主“有房无本”难题。开展“高额彩礼”专项治理,妥善审理家事纠纷案件615件。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优势,高效审理涉农案件210件,护航乡村全面振兴。发放司法救助金10.28万元,减缓免诉讼费34.92万元,让“弱有所扶”更有温度。
依法执结案件4583件,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分别增长6.33%、6.41%,开展“终本清仓”专项攻坚行动,执行到位金额1.97亿元。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量同比下降4%。健全涉民生执行“绿色通道”,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案件749件,执行到位金额2565万元。健全“执前督促履行+自动履行证明”工作机制,办结执行保全案件1125件,同比增长66.4%,开具自动履行证明11份,249件案件在执行立案前得到解决,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同比下降9.38%。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机制,及时清理、退发执行案款1.54亿元,实现“动态清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组建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诉前调解化解大批案件。建立“金融+物业共享法庭”,先后督促物业公司整改居民闹心问题430余件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组织131名人民陪审员参加新任人民陪审员培训,支持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公开生效裁判文书788份,发布工作动态、重大案件办理等信息201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