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建兴
2024年,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坚持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一年来,各项检察工作推进有力,先后获得石嘴山市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先进集体等4项集体荣誉和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等22项个人荣誉,254篇理论调研、工作信息被省级以上刊物刊登,24件案件被评为市级以上典型案例。
在护航平安发展中担当作为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146人,提起公诉376人。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起诉84人。重点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起诉38人。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办理张某某等19人恶势力犯罪案。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13人。
依法起诉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3人,助力企业止损挽损。持续清理涉企“挂案”,监督撤案5件。针对违法公告送达等情形制发检察建议书11份。构建“检察+工商联”配合协作机制,凝聚护企合力。
依法起诉侵害知识产权犯罪11人,对1起假冒注册商标刑事案件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以惩罚性赔偿最大限度追究违法者责任。全面完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4%的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悔罪。积极开展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工作模式,让轻罪犯罪嫌疑人在服务社会的实践行动中得到教育转化。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促成刑事和解4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40份,推动安全生产、金融监管等多领域问题整改见效。
立案办理生态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件,督促相关部门复垦撂荒耕地91亩,疏通农田灌溉渠道1550米。督促追回欠缴水土保持费3.35万元。清理沟道内建筑垃圾42平方米、拆除构筑物390平方米。
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民生民利
依法起诉危害食药领域安全犯罪11人。起诉危险作业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4人,对1起危险作业刑事案件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建议判令被告人对涉案化学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得到法院判决支持。督促行政机关对辖区所有无牌环卫车上路行驶安全隐患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停用报废31辆环卫车,更新调配16辆环卫车。协同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督促收回违规发放的医保基金5.8万元。
牢固树立“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办案理念,起诉未成年人犯罪36人,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35人。创建“蓝小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亲职教育80人次,帮助恢复就学就业、回归社会31人。制发督促监护令20份,“唤醒”失职家长。联合首都师范大学等单位在石嘴山市召开全国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研讨会,并作交流发言,受到广泛好评。
积极落实老龄社会法治化服务工作,起诉侵害老年人犯罪8人。积极参与欠薪治理,通过支持起诉帮助12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1万余元。督促在建工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7.93万元。督促追回不规范发放的高龄津贴、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共计3.11万元。向24名困难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4.8万元。
以“如我在诉”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用心打造“申”情“石”意多元解纷工作室,充分运用检察官+社区(村)主任“双助理”联动调处工作机制,开展普法宣传18场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81次。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办理各类信访案件90件。运用“领导包案+检察听证+律师参与+司法救助+困难帮扶”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2件、撤案13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70件,纠正漏捕漏诉6人,依法不批准逮捕73人,不起诉86人。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33件,依法提出抗诉2件。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94件。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64件。依法纠正虚假诉讼案件3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2万元。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1件。
用心打造“大检为公·益路同行”公益诉讼工作品牌,办理案件72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39份。围绕国有税费领域持续发力,办理案件19件,督促收回国有资金12.2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