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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共享法庭”建起司法为企新阵地

本报讯 (通讯员 丁莉 杨昌隆) “人还没去法院呢,喝杯茶的工夫,对方就付了货款,法院设立商调委实实在在带给了我们企业便利。”近日,某乳业公司经理拿着刚刚收回的货款,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日前,宁夏某乳业公司通过网上立案方式向利通区人民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请,法院工作人员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委托给利通区人民法院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过商调委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最终在3天内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全额支付货款,并承担违约金,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商调委通过先行调解方式既减少诉讼成本又缩短诉讼时间,群众的利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商人纠纷商会解”的“枫桥式”理念广受认可,商会调解的“稳定器”作用正在逐步显现。2024年12月,利通区法院建成商事共享法庭,联合宁夏企业协会成立宁夏企业吴忠市利通区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利通区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现有调解员7名,成立一个月以来,利通区法院向其委托调解案件90余件,调解成功案件49件,其中申请司法确认21件,申请撤诉28件。

利通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将以商事共享法庭为载体,在不断满足企业需求、群众需求上探索商事层面矛盾纠纷处理的新思路,以联动共治推动司法资源一体化供给,助力营造更加稳定、透明、公平、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地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化解商事纠纷,走上发展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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