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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法院一审公开庭审马瑞受贿案

本报讯 (通讯员 王晓娟) 2月7日,红寺堡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吴忠市红寺堡区交通管理局原副局长马瑞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21年5月至2023年6月期间,被告人马瑞先后利用担任吴忠市红寺堡区正红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9万元,伙同被告人梁洪睿向他人索要财物共计人民币28万元,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二人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出示了相关证据,进行了质证,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马瑞、梁洪睿进行了最后陈述,被告人马瑞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部分干部代表、社会各界群众及被告人马瑞、梁洪睿亲属近200人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旁听了本次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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