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彩华 通讯员 李贵) 近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仅用20天成功执结两起案涉标的达44万元的民间借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履行117700元,并就下剩款项达成和解,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和称赞。
蔡某是2起案件中的被执行人,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曹甲、曹乙两位当事人无奈之下,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督促蔡某履行义务,通过耐心地释法说理,讲明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然而,蔡某多次以“在新疆务工”“等回来后再处理”等理由进行推诿,试图以此来逃避应尽的责任。
就在执行工作陷入困境之时,转机出现了。3月3日晚,曹甲向红寺堡区法院提供了蔡某的具体行踪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赶赴现场将其带至法院。蔡某刚开始还想搪塞,当听到曹甲、曹乙强烈要求法院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蔡某的脸色瞬间变得紧张起来,慌乱中赶忙向亲属打电话凑钱。经过3个小时的等待,直至当日23时,蔡某履行了117700元案款。随后,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就下剩款项达成和解,曹甲、曹乙也同意不再要求对蔡某采取拘留措施,这场“执行拉锯战”终于落下帷幕。
法官介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会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交的线索,全面细致地进行调查落实,力争通过线索查找到财产,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现实中,部分当事人存在误解,认为赢了官司并申请执行后,剩下的就是法院的事,自己不需要做任何事情。但事实上,法院执行并非万能,许多案件由于查找不到财产或被执行人等原因,而执行不能,无法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愿望。因此,执行案件需要申请执行人充分发挥能动性,借助与被执行人在之前交往合作中所形成的关系网络,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情况进行实时的了解,以此向法院提供准确详细的信息,才能有力地推动执行案件取得进展。
另外,也要提醒被执行人,生效的裁判文书具有法律强制力,一经作出就必须严格执行。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为拖延、耍赖就能躲过责任。拒不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可能会面临被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甚至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不仅会对个人生活和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还要付出额外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