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中午,小吴带着家人到银川市金凤区一家饭馆吃饭。点餐前,店员贴心地提醒她们:“店里有很多菜品,可以点半份,适量点餐,等中途再根据需要加餐。”
这样的变化令小吴很欣喜,不但品尝到多个菜品,还省了钱,最主要的是杜绝浪费。这个变化源于一份检察建议。
今年1月,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内28家餐饮商户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17家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未在第三方外卖平台页面显著位置发布厉行节约、拒绝浪费等提示等问题。
“虽然看似是一件小事,但是食品浪费不仅危害国家粮食安全,过量的厨余垃圾排放还会对自然环境造成损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办案检察官向记者介绍,根据我国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餐饮服务经营者通过餐饮外卖平台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平台页面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份量、规格或者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网络餐饮平台要在App、小程序等产品应用场景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文明点餐;在点餐、提交订单、订单完成等页面显著位置发布文明点餐、厉行节约、拒绝浪费等提示;在设置消费者对餐具的选择环节,提示合理的使用数量,倡导使用自备餐具。
针对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部门发送检察建议,建议其全面排查辖区餐饮行业食品浪费情况,加强宣传教育,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做实光盘行动。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迅速行动,要求涉及到的餐饮商户限期整改,并组织辖区餐饮经营单位开展培训,同时督促餐饮单位和网络供餐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整改效果怎么样?3月10日,金凤区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及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实地回访。在金凤区一家大型商场,记者跟随工作人员先后来到炒菜馆、火锅店、烤肉店等餐饮门店,看到餐饮门店根据各自的装修风格,在餐桌显眼位置贴上了“节约粮食不浪费 争做榜样促新风”的提示语。
“在顾客点餐时,我们会提醒顾客根据人数适量点餐。”一家火锅店的厨师长说。这样的提醒在其他餐饮门店同样可见。
不只如此,根据检察官操作记者看到,该院之前发现的存在未提醒节约的17家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已在第三方外卖平台页面的显著位置发布厉行节约、拒绝浪费等提示。
“生活越来越好,但节俭好习惯不能丢。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在助力形成厉行节约新风尚的路上添了一把力。”“益心为公”志愿者徐晓飞说。
本报记者 王潇翊 段涛 实习生 文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