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郭家欢) 为深入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近日,平罗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开展工作,以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针对辖区商店、超市等进行食品安全领域重点监督。针对枸杞销售商户所售枸杞产品外包装袋上标有“宁夏枸杞”“寧夏枸杞”等字样侵犯“宁夏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且无证明商标标签和质量安全追溯二合一标签的违法情形,该院与行政机关进行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对涉案商铺使用的违规包装袋予以扣押作进一步处理。
平罗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人员对平罗县城区15个小区进行走访调查,发现7台现制现售饮用水净水机不同程度存在公示信息不全面、日常维护管理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未按照规定时限进行水质检测、净水机安装位置不在视频监控范围内、经营者未建立日常维护及清洗等管理档案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平罗县检察院对职能部门进行立案监督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规范现制现售饮水机经营使用,让居民喝上放心水。
针对城镇二次供水饮用水安全问题,对辖区高层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和饭店进行实地查访。办案人员针对是否办理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是否进行定期水质检测、对二次加压储水设施是否进行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建立供水设施保养维护、清洗、消毒以及水质检测档案等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督促物业公司做好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及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确保居民用上安全生活用水。
针对食用鸡肉安全问题,对辖区多家鸡肉销售店进行现场检查,对所售鸡肉产地证明、检验检疫证明等多环节证照进行查看,确保食用鸡肉来源清楚、无食品安全隐患,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对牛羊肉屠宰场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查看牛羊肉检验检疫、无害化处理流程、兽医购进记录、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进货记录、消毒记录等内容,做好源头防控,规范经营主体养殖及屠宰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