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建兴
“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就要着眼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围绕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不断发力,努力做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造福一方……”3月17日,石嘴山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刘若愚说,每一个案件都不是小案。
近年来,石嘴山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始终坚持依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连续5年实现刑事案件“零无罪判决、零撤回起诉”的“双零”目标。该部2021年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并被自治区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22年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2025年2月20日,又获评第八届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该部干警获得“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区百名法治模范”“全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等荣誉,1名干警被荣记三等功。
专心办案敢作为
在办理2004年5月2日被告人汪某某涉嫌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一案时,面对长达16年的陈年命案,作案现场已翻新重建,且被告人作案后故意放火焚烧被害人毁灭罪证,作案后举家搬迁、更名改姓,到案后不如实供述等情况,需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还原案发现场,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经石嘴山市检察院指派第一检察部检察人员出庭支持公诉,2021年3月31日,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以汪某某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汪某某不服提出上诉,2021年11月23日,被自治区高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2023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执行死刑。
2023年7月31日,陈某因与王某感情问题,进入王某住处,持刀将两人杀害后逃离现场。2024年4月25日、6月12日,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两次公开开庭审理,第一检察部检察人员出庭支持公诉。2024年7月2日,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陈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4年10月9日,自治区高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庭审持续近6个小时,公诉人通过当庭依法指控犯罪,对被告人开展普法教育,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多年来,石嘴山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推动完善“侦、诉、审”沟通配合机制,更好形成防范打击合力。近3年来,石嘴山市检察院第一部共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226件。同时,加大对全市刑事工作的对下指导,切实提升基层检察院的办案质效和法律监督水平。办理的撒某某故意杀人、虐待案被评为2023年度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
服务大局显担当
在抓好依法办案的基础上,第一检察部结合办案需要,牵头常态化开展醉驾、毒品、故意杀人案件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依法办理郑二虎等30人涉黑案,对7名被告人提出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量刑建议,对16名被告人提出并处罚金刑量刑建议,向法院提出财产处置意见200余条,共发现并移送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线索9条。
第一检察部牵头制定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养老机构监管、寄递行业综合治理等工作机制27项,协调推进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对全市近5年来婚姻家庭矛盾引发命案进行专题调研,深刻剖析发案原因及社会治理短板,提出防范意见建议。2份检察建议书入选全区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通过梳理交通肇事案件,启动府检联动机制,协力整治农机违法上路治理难题;针对土地矛盾引发故意伤害案件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积极推动农村土地纠纷化解,有效降低类案案件发案率,以实际行动践行为大局服务的初心和使命担当。
队伍展现新活力
为将年轻干警培育好、选出来、管得住、用起来,让年轻干警尽快克服本领恐慌,第一检察部办案工作经验丰富的导师与年轻干警经常开展面对面交流,既消除成长困惑,又指明前进方向,让年轻干警在实践中历练成长、提升综合素质能力,提高攻坚克难的勇气和能力,鼓励他们发挥好有生机有活力优势,把握发展机遇,在重点工作、重点办案中刻苦攻关、施展才华。坚持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筑牢廉洁自律堤坝。通过坚持不懈抓机制、优载体、造氛围,靶向促成长、精细抓队建,着力为年轻干警搭台引路、蓄力赋能,为各项工作注入精神“新”动能,激发干事“新”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