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天栋 张浩) “当前预付式消费在生活中比较常见,商家‘跑路’或更换老板,容易损害消费者权益,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履职的角度做了大量工作,推动预付式消费领域治理,我非常支持和关注。”作为检察机关“益心为公”志愿者的政协委员蒋巍,近日在惠农区检察院磋商会上说。
惠农区检察院主动应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单用途预付卡规范治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调取了预付卡经营企业信息、备案信息及12345、12315热线等数据,并实地走访了20余家发卡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发现预付式消费领域存在未向相关行政机关备案、预付卡经营企业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监管部门不掌握发卡经营者信息状况等问题,相关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存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隐患,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为更有效地促进预付式消费协同共治,近日,惠农区检察院邀请商务、审批服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召开磋商会,并邀请了作为“益心为公”志愿者的政协委员参会,以前期调查核实的事实为基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明晰了预付卡备案及日常监管职责。
为更有针对性地督促履职,惠农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备案监管职责,开展预付卡专项检查活动,建立协同联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发卡企业的依法备案、诚信守法意识及持卡人依法维权意识,双向发力降低预付消费风险,让预付消费市场更加健康、规范、利民,从源头上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工作。
惠农区检察院检察官结合办案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及作为“益心为公”志愿者的政协委员所提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向区委政府、人大政协及上级检察机关报送,为推动地方性规定出台提供参考,细化各行业预付卡备案监管职责,并将个体工商户纳入监管范围,真正让“预付卡”变成“安心卡”,切实以检察担当履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