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网上谩骂他人 “键盘侠”该担何责

当前,社交平台已成为人们分享兴趣爱好的主要阵地,但部分网民从观点分歧演变为恶意谩骂,从意见争论升级为人身攻击,甚至还有“开盒”等侵犯个人隐私的恶劣行为。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最终认定谩骂行为构成名誉权侵权。

某日,某知名动漫爱好者举办了一场非营利性粉丝群体线下活动,资深粉丝小林作为活动工作组成员组织并参加活动。此前,小林曾向一位画师约稿购买了一张动漫海报。活动当天,小林将海报公开,与同好共赏。几天后,画师在社交媒体上上传分享了该海报,并宣称将对该画作进行实体复刻和通贩(意为某种商品或服务被公开出售)。然而,另一位参加活动的粉丝小文因不满工作组对活动支出的公示方式,在社交平台上对涉案海报的版权和通贩事宜提出质疑,公开指责小林用工作组的资金约稿,与画师合谋侵权贩卖海报圈钱,用带有明显主观色彩和道德指控的字眼进行了辱骂。

实际上,画师在个人社交平台上公开称,通贩该画作为个人商业行为,没有与任何人合作。小林认为小文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的言论明确指向自己,并已在特定圈子内造成较为广泛的不良影响,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所以将小文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林作为活动工作组成员,对活动参加人员提出的质疑,有必要的容忍义务。但小文所发布的言论使用了带有明显主观色彩和道德指控的词句对小林进行否定性评价,公开贬损他人人格,且小文亦未能举证证明其发布的言论属实,其行为明显违法,构成名誉权侵权。

鉴于小文发布的内容已指向小林的社交媒体账号,小林作为该账号使用人,可以认定小林系小文相关言论的指向对象。小文在社交平台公开发文,其言论内容能为不特定第三人所知悉,即便传播范围较小也不影响其行为构成侵权的认定。综上,小文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的涉案内容侵犯了小林的名誉权,应承担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据《上海法治报》

--> 2025-04-02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154294.html 1 网上谩骂他人 “键盘侠”该担何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