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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司法局

上门入矫暖人心 人性管理显真情

本报讯 (通讯员 杨梅) “真的特别感谢你们,还专门到家里来给我女儿办入矫手续,给你们添麻烦了……”近日,社区矫正对象苏某的家人由衷地向红寺堡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表达着谢意。

苏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按照规定,判决生效后要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入矫报到程序,之后由相应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但苏某患有未分化型精神分裂症,长期被病情折磨,身体和精神状态都很差,无法前往司法局办理入矫手续。红寺堡区司法局了解情况后,采取主动上门的方式为其办理入矫手续。

为了此次上门入矫,工作人员提前精心准备好各类法律文书和便携式办公设备,深入了解苏某的病情和生活状况,制定了详细的上门入矫方案。在苏某家中,一场既庄重又温馨的入矫仪式有序开展。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认真完成身份核验、入矫谈话、入矫宣告等关键环节,确保执法过程规范、严谨,充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完成法定程序后,工作人员与苏某及其家人进行了深入交流,仔细询问苏某的治疗进展情况、家庭经济状况以及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工作人员一边安抚家属的情绪,一边耐心讲解日常监管规定:“社区矫正期间,你一定要按时服药,积极配合治疗,同时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定期汇报病情。遇到任何特殊情况或困难,随时联系我们,我们一定会依法提供帮助。”此外,工作人员还对苏某的保证人提出明确要求,希望其切实履行保证人义务,积极配合监管工作,帮助苏某早日顺利回归社会。

红寺堡区司法局上门入矫,不仅有力保障了刑罚执行工作的顺利推进,维护了法律的威严,更让苏某及其家人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与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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