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杨虎 焦敏) 今年以来,平罗县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庭以更专业的司法能力、更温情的司法服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积极探索创新多元解纷机制,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通过党委政府牵头、多部门协同模式调解182起案件,将纠纷及时化解于基层。
林某某起诉李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因财产分割问题一度陷入僵局。开庭前,头闸人民法庭主动对接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及综治中心,形成多元解纷合力。各部门通过风险评估、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方式,逐步纾解被告李某某抵触情绪,为后续调解奠定基础。庭审期间,承办法官针对双方争议焦点,联合原、被告代理律师开展“背对背+面对面”调解,最终促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李某某当场支付林某某30000元补偿款,并约定冰箱、洗衣机等家具家电归女方所有。调解书签署后,李某某即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实现“调解即履行”。
原告吴某某和被告马某某于1986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感情破裂,原告后诉至姚伏人民法庭请求离婚。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联合姚伏镇派出所警官开展调解,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和矛盾焦点,为调解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随后,法官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促使双方达成共识,调解和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