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陈大莉) 近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一起特殊的“借款”纠纷,曾相恋多年的王某和刘某在法官见证下握手言和,这场因感情纠葛引发的经济纠纷最终以温情的方式化解。
2022年,王某因购房购车需要资金,陆续收到刘某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的67000元。2023年12月,两人感情出现裂痕,王某写下一张10万元的借条。但当恋情终结时,这张借条却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庭审中,刘某拿着借条主张认为,白纸黑字写着10万借款,还有转账记录为证。而王某却认为,恋爱期间他给刘某转账11万元,远超借条金额,3万余元借款无凭证不存在。原来,恋爱期间,因闹矛盾王某向刘某出具了一张10万元的借条,王某认为,借条中载明借款10万元,但证据中仅有微信转账1万元、银行转账5.7万元,其余3.3万元借款并不存在。且双方恋爱两年间,王某以转账、现金等方式多次转账给刘某,有迹可查的就有11万余元,已超过借条金额。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借条出具时刘某与王某处于恋爱关系,双方互有转账行为,但王某向刘某出具案涉借条即视为对10万元借款债务的认可,一审法院对刘某要求王某偿还10万元借款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案件进入二审后,二审法官经抽丝剥茧发现,双方有凭证的实际转账仅67000元,10万元的借条实际上是刘某将恋爱期间向王某的转账进行全部汇总后所出具的,实质是感情破裂时的“清算单”。于是,法官帮两人理清有关账单后,经过多轮调解,这对昔日恋人就实际欠款67000元达成分期履行的还款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