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彩华) “这个月底我们就能收到40万元工程欠款,着实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感谢法院工作人员苦口婆心的调解,让我们吃下了定心丸。”案涉企业代表感慨道。近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高效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实现涉企矛盾纠纷前端化解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4月,原告宁夏某电力公司与被告某科技公司签订了一份项目承包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将工程发包给原告施工,约定固定总价为775万元,工期从2022年4月至同年7月。项目完工后,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157万元工程款未支付。原告遂于2025年初诉至红寺堡区人民法院,要求支付本金及利息合计238万余元。
1月21日,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在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承办法官发现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付款时间及逾期责任上,考虑到被告系西能能源领域重点企业,若强行判决可能影响其经营节奏,而被告企业亟需资金回笼。法官决定以调解促共赢。庭审中,法院向双方释明合同条款法律效力,阐明违约后果与执行风险,同时兼顾企业的实际困难,提出了分期付款方案。经过多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分两期向原告支付169万元(含利息),若逾期原告可就下剩款项向法院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方式既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为被告争取了合理履行期限。”承办法官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难度大,专业性较强,加之双方当事人普遍矛盾尖锐,通过促使双方以和解的形式化解矛盾纠纷,可以更好地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