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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法院“流动快车”田间现场办案

本报讯 (通讯员 刘荣) 近日,永宁县人民法院李俊法庭将流动法庭车开到田间现场办案,成功调解一起拖欠葡萄苗货款纠纷,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多年的矛盾,维护了乡村和谐稳定。

原告战某系李俊镇常年经营葡萄苗木销售的经营者。被告任某在灵武市某林场承包经营近千亩土地从事鲜食葡萄种植产业,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雇用肖某为其从事葡萄苗木采购、种植养护等工作。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任某和肖某多次从战某处购买葡萄苗,结清部分货款后,二人仍拖欠战某葡萄苗款143140元,经多次催要未果,战某将任某和肖某起诉到法院。

庭审时,因二被告拖欠货款多年,双方剑拔弩张,法官一边安抚双方的情绪,一边翻阅双方的相关证据,发现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二被告从原告处购买葡萄苗的数量及单价上。因在其中5笔收货记录是否存在重复计算的问题上,双方意见不一,于是,法官决定将法庭的流动法庭车开到现场办案。

在灵武市某林场,法官、双方当事人一同在葡萄种植现场进行勘测,逐一核对证据。随后,法官现场组织双方在流动法庭车上继续开庭。经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积压数年的纠纷圆满化解。

近年来,永宁县法院持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发挥流动法庭车的便捷作用,切实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让当事人体验到流动法庭的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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