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冯立士 王晓红)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一体抓实“三个管理”部署要求,积极探索检察管理新模式,近日,惠农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提升办案质效工作指引》《检察业务数据填录与审核工作办法(试行)》《优秀办案团队评选方案》三项制度机制,切实推动检察工作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
制定《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提升办案质效工作指引》,通过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个管理”,为检察管理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充分发挥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的统筹指导作用,建立季度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例会制度,围绕“四大检察”业务,系统梳理办案数据,深入剖析问题症结,形成“问题清单—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跟踪问效”的闭环管理机制,推动业务水平整体提升;定期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请检委会集体研究,确保案件办理的公正性。严格落实“日查询、月分析、季研判”机制,强化案件全流程监控。重点核查超期办案、简案慢办、案卡填录错误、文书质量瑕疵等问题,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整改。以打造“样板案”为办案目标,组建了案件质量专业评查小组,推行“常规+专项”评查模式,实现“每案必检”,充分发挥案件质量检查、评查作用。
制定《检察业务数据填录与审核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谁办案谁填录、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压实检察官在数据填录中的主体责任,确保每一项数据都真实、准确、及时。承办检察官要牢固树立“案卡填录就是办理案件,规范填录就是规范办案”理念,不仅要做好自身案件的数据填录工作,还要指导督促办案组成员规范开展业务数据填录,并定期组织质量自查,从源头上确保检察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案件管理部门发挥专门审核作用,每日对全院案卡进行规范性审核,重点关注案件受理、办理、结案等关键环节的数据录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承办人纠正,并建立问题台账,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将数据质量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对数据问题频发的承办人进行扣分处理,形成有效的数据质量管控闭环。
制定《优秀办案团队评选方案》,构建涵盖案件质量评查、办案效率评估、社会效果评价、团队协作考评和创新成果评审的五维评价体系,重点考察办案团队在重大疑难案件办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类案监督机制创新、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等方面的实际成效。同时,鼓励团队在办案中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开展优秀办案团队评选活动,在全院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优化内部协作机制,通过定期举办案例研讨、业务交流等活动,持续提升办案团队专业化办案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