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成熟苜蓿连遭水淹碾压 民警背对背调解化纷争

本报记者 刘炳宇 通讯员 王宏斌

6月2日,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区分局燕子墩派出所民警悉心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因苜蓿受到损害引发的赔偿纠纷。

“你们维修管道怎么不看看呢?我家的苜蓿被淹后又被碾压了,谁来担责?”近日,惠农区燕子墩乡某农场经营者曹某反映,自家地里的苜蓿被淹10亩左右,造成了严重损失。

原来,近几日施工人员火某在维修滴灌管道试水时,将管道打开后忘记关闭阀门。导致连日来水流不断流入曹某种植即将收割的约10亩苜蓿地,导致部分苜蓿被泡坏,曹某一家人为此一筹莫展、不知所措,后为避免更大损失便将苜蓿全部收割后平铺在地里晾晒。谁知次日火某开着挖机穿越曹某家苜蓿地沿途挖管道维修时,竟又对地上晾晒的苜蓿进行了碾压,加重了曹某一家的损失。

一方说维修管道,一方说耕种不易,两人就谁的责任争论不休,村民、邻居组织双方调解均未果,遂报警求助燕子墩派出所。

接到警情后,该所民警贺忠、王宏斌详细调查了解了苜蓿的真实受损情况,耐心为当事人做释法明理和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开始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对应该承担的责任比例和赔偿金额意见分歧较大,调解举步维艰。见此情形,民警一边安抚双方情绪,一边耐心寻找化解双方争议的平衡点。

调解现场,曹某夫妇气愤地说:“不赔偿,我把你挖机拆了怎么样,我都想你也是给别人干活的,生活也不容易才要5000元。我家投入了大量的精力,马上要收获被你连续破坏,你不赔谁赔?”火某委屈地说道:“你走地里看看,哪里要5000元嘛,我哪里有这么多钱,我也只是给别人代工,又不是老板,不行就定损失。”

眼看调解陷入僵局,贺忠、王宏斌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贺忠安抚曹某夫妇的情绪,分析解决问题的办法,希望曹某夫妇能适当降低赔偿金。王宏斌单独对火某等人进行疏导,他引用民法典相关规定,告知火某因操作不当给曹某一家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过两名民警语重心长的多轮次劝说,最后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火某向曹某赔偿1700元损失。至此,该起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 2025-06-09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161721.html 1 成熟苜蓿连遭水淹碾压 民警背对背调解化纷争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