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田鹏洲) 近日,隆德县人民法院沙塘法庭用脚步丈量纠纷现场,用温情化解矛盾积怨,成功调解一起相邻土地纠纷,让司法为民的承诺在田间地头生根发芽。
路某某与魏某某系同村村民,两家耕地相邻。10年前,路某某在与魏某某土地交界处栽种了一排榆树。栽树前几年,因树木较小,对农作物影响不大,魏某某也未放在心上。但随着树木的成长,所栽树木影响到魏某某土地内的农作物生长,并造成农作物减产。魏某某找到路某某,要求其对树木进行处理,但路某某以树栽种在自家土地内为由拒绝处理,魏某某一气之下诉至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优才用心梳理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快速找到双方矛盾的“症结”,确定案件调解重点,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邀请村委会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案件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路某某限期将树移出,魏某某放弃向路某某索要财产损失,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