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买卖合同中一方欠款 另一方能否主张利息

本报讯 (通讯员 计永峥) 近日,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买卖合同案件,原告主张要求被告支付拖欠货款并承担逾期利息,法院予以支持。

2023年的一天,被告向原告购买温棚遮阳草帘,经商议,双方在2月17日达成口头买卖协议,约定了购买草帘的单价和数量,原告按照约定向被告提供了相应数量的草帘。被告收货后未当场支付货款,但承诺一个月内付清,并自书欠条一张,内容载明:今欠草帘款16500元,在2023年3月底前付清。约定时间到期后,被告却未付款。经原告多次催款未果,只能起诉被告还款,并主张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依法签订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被告向原告购买草帘,经双方结算价款,原告诉请要求被告支付货款16500元的理由成立,应予支持。关于逾期付款利息应当如何计算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判定被告因违约逾期付款应向原告承担以未付货款165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74%,计算自2023年4月起到全部货款付清时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法官说法:关于逾期付款损失,双方虽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逾期付款,出卖人有权主张逾期付款的利息。

--> 2025-06-19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162948.html 1 买卖合同中一方欠款 另一方能否主张利息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