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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检察院:

给“生病”的家庭开“处方”

本报首席记者 王潇翊

“卸下包袱,好好生活。”6月18日,在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家庭教育工作站,检察官助理尹晓花安抚着16岁的小文(化名)。随后,尹晓花又给小文的家长讲解家庭教育的正确方法。小文的父亲认真倾听,不时在手机备忘录里记下重点内容。

小文是一起盗窃案件的当事人。2024年11月的一天,他看到路边停放着一辆电动车,外形十分酷炫,正值青春期的他,对新奇事物充满了强烈的好奇心,见车未上锁,于是骑上转了一圈。之后,他将电动车随意停放在一处小树林里,便回了家。

几天后,民警的传唤才让小文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在公安机关,小文如实供述了盗窃的事实。

随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惠农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小文的犯罪情节轻微,对其开展社会调查发现,其家庭具备监管能力,同时本人具有悔罪表现,向被害人赔偿并获得谅解。综合审查后,惠农区检察院对小文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同时,检察官调查发现,小文长期存在夜不归宿以及与父母沟通不畅的问题。

“小文的失管失教暴露了父母在监护、家庭教育能力上的不足。”尹晓花意识到小文家可能存在的家庭教育问题。惠农区检察院并未简单地一诉了之,而是通过不定期的家庭走访、电话沟通、谈心谈话等方式,委托司法社工为小文量身定制帮教方案,帮助他认识错误。针对小文父母存在监护不到位的问题,该院制发督促监护令,明确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小文父母加强对小文的监管。

在考验期内,小文在司法社工的帮助下,变了。小文的父母说:“他愿意帮助我们干活了,也愿意和我们聊天说心里话了。”司法社工说:“他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变得开朗了,也爱读书了,学了很多法律知识。”

考验期满后,今年5月底,惠农区检察院对小文作出不起诉决定。小文迎来了新生活。6月18日,在回访中得知小文即将出门打工,尹晓花特意把他们约到家庭教育工作站,这就有了文章开头的叮咛。

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今年3月6日,惠农区检察院与惠农区南街街道办事处会签《“惠检·润童心”家庭教育指导站协作配合机制》,在该街道矿务局社区设立家庭教育工作站,打造检社家协同育人模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家庭教育工作站聘请矿务局社区“陶立彬委员工作室”、“凡人善事”协会、“广北大叔”以及人大代表马彦等为未成年人保护专业人才。成立至今,家庭教育工作站已开展讲座5场次,包括家庭教育辅导课、法治课、家庭教育分享会等,覆盖200余名孩子和家长。

“我们的工作不止步于护孩子‘一时周全’,还要让家庭保护‘实时在线’,护孩子‘一生平安’。”尹晓花眼里充满了期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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