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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中院淬炼破产管理尖兵

本报讯 (通讯员 马海婷) 6月21日至22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区税务局、银川市税务局、破产管理人协会联手举办了一场同堂培训,汇聚3股专业力量,共同熔铸管理人履职的“锋刃”。

培训中,江苏省律师协会财税法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赵恒志从最新破产税收政策热点问题、管理人履职全流程财税处理与合规、破产程序中的税务处理与疑难问题、执转破与强制清算的财税衔接、重整投资人的财税风险控制与尽职调查、破产审计要点与财务报告编制规范等方面条分缕析,为管理人扫除涉税迷雾。

一名参训律师课后深有感触:“这次培训就像一场及时雨,过去处理破产涉税问题犹如雾里看花,今天专家把政策掰开揉碎讲,让我们心里有了清晰的‘路线图’和趁手的‘工具包’,面对复杂案件更有底气了。”

此次培训最鲜明的印记,在于创新性的“三方同堂受训”模式。银川市两级法院、区市两级税务机关、破产管理人代表等150余人围坐共研,政策壁垒得以沟通,实操分歧得以弥合,不仅点燃了思想火花,更实质性推动了共识凝聚。

“破产审判工作涉及千头万绪的问题,通过府院联动和部门协同能够变单打独斗为整体联动。近年来,银川中院陆续出台和细化了一系列操作指引和办法,着重解决企业在破产中涉及的税收、信用修复、开立票据等堵点和难点。”银川中院法官杨远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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