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刘荣) 6月26日19时,永宁县人民法院开展第六次“执护民生”系列集中执行活动,针对民间借贷、劳务报酬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利剑出击,严厉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当晚,共执行完毕4件,和解4件,传唤7人,拘留6人,执行到位11万元。
2018年11月,张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吴某某借款26000元,并出具借条承诺尽快偿还。然而,吴某某多次催讨,张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吴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阶段,张某某辩称自己未收到借款,只是在他人拟定的借条上签字,但未能提供任何证据佐证。最终,法院判决张某某返还吴某某借款26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张某某处理案件,均未得到回应。
在此次集中执行活动中,张某某被传唤至法院。面对生效的法律文书,张某某不以为然,仍声称判决不公,以自己不懂法律、还了钱没有拿回借条等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案款。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告知其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力及权利救济途径,希望其配合执行工作,可张某某依旧态度强硬,明确表示拒不履行。经调查发现,张某某在案件执行阶段使用他人微信隐匿财产,且涉执其他借款纠纷案件多年未履行。鉴于张某某拒不履行、隐匿财产的行为,法院果断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予以惩戒。
在张某与马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为4万元。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经网络查控,马某名下银行账户、网络资金、保险等均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其还涉及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均未履行完毕。面对马某长期逃避执行的情况,执行干警先后3次前往其住所寻找,马某均闭门不见。
当晚,执行干警再次前往马某家中,即便看到屋内灯火通明,但敲门后马某仍拒不开门。执行干警向其说明抗拒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并与申请执行人张某电话沟通。为保障执行工作顺利推进,在物业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依法对马某家采取强制开锁措施,将其控制并进行司法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