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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民营企业“绿色通道”,方便企业办理业务。
本报记者 郑芳芳/文 段涛 余柄光/图
诉讼标的7800余万元、9431万余元、5.3亿余元……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涉企纠纷案件中,有个明显区别于基层法院的特征,那就是诉讼标的相对较大。
“巨额的诉讼标的,同时也意味着巨额的诉讼费。”6月24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冯芳将一起诉讼标的达8000余万元、双方企业均接受先行调解的买卖合同纠纷,转至驻院调解组织“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银川调解室”。
“这个案子从诉讼转至调解,可以为败诉方省下40余万元的诉讼费,‘几十万上百万元的诉讼费说省就省’并不是空穴来风。”该调解室特邀调解员李和秀接过卷宗,笑着对记者说。她的手边,还放着刚调解完的一起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卷宗,只见最上面的便利贴上标着“撤诉”二字。
日前,北京某农业公司代理人拿着诉状及公证书来到立案庭求助,称宁夏某农业科技公司未经己方授权,擅自使用其独有的某玉米新品种生产销售杂交种,侵害了自身权利,诉请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
简单问询下,立案庭干警注意到双方企业负责人是“熟人”,便建议以调解的方式解决这一纠纷。纠纷随后分流至专门调解涉知识产权及大标的纠纷的“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银川调解室”。
“你看,你们双方本就相熟,现在对侵权事实也无争议,不如我们现场算算账,定一下合理的赔偿金额……”算账过程中,双方逐渐放下了对抗情绪,李和秀趁热打铁说道:“与其说彻底禁止宁夏某农业科技公司生产、销售杂交种,不如你们双方来合作,互相受益。”
许是李和秀的话“踩中”了双方的“痛点”,6月24日,李和秀收到原告打来的撤诉电话:“谢谢你的建议,我们达成和解协议了,以后准备尝试合作。”
“我们公司的纠纷不到一周时间便通过调解解决了。”6月24日,来诉讼服务大厅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的某企业代理人笑着为银川中院强化诉调对接,帮助企业多渠道、高效率、低成本化解纠纷的措施点了赞。
而在民营企业“绿色通道”窗口,某企业代理人为一起技术开发合同纠纷提交诉状的同时,一并递交了诉前保全申请书及提供的担保。经审核确认符合诉前财产保全的受理条件后,立案庭第一时间作出诉前财产保全的裁定,并移送执行局依法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第一时间冻结被告名下银行账户。
司法服务的触角还延伸到了院外。当日,银川中院立案庭干警应邀前往辖区企业中国邮政进行“法治问诊”,在邮件分拣区边走边与企业负责人、一线员工交流企业发展过程中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劳动用工、法律需求等方面的内容,帮助企业梳理法律风险点,为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法治体检”。
“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温度,彰显在各类经营主体的百业烟火中。”冯芳表示,只有每一天都在公堂内外做足司法“功夫”,才能真正以司法之力助力企业稳健运行在法治轨道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