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席彦虎
今年以来,彭阳县人民检察院以“五心铸检魂”党建品牌为引领,倾力打造“卓越检察工作室”子品牌建设,着力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以高水平管理推动做实高质效办案。
宏观引领全程调控,助推业务管理。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对检察业务进行宏观管理,对重大业务工作进行决策、指导和监督,统筹协调、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办案部门、案管部门、协同管理部门的管理,积极发挥重大议事决策机构作用,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案件管理条线按照月、季度、半年和全年时间节点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全面深入分析,找准影响检察办案质效的“症结”,为高质效履职办案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的参考和依据。各业务条线在针对数据异常波动、某类案件数量环比增长或者同比增长比较明显的情况下启动专题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注重个案办理质效,压实案件管理。严格按照各类案件的受案标准受理案件,重点审查案件管辖权、案件是否超期、嫌疑人是否在案、文书是否齐备、移送物品清单是否单物相符、强制措施手续是否齐备、卷宗装订是否规范;对不能达到受理标准的,一律不予受理或要求侦查机关及时补充材料后移送,对符合受理标准的案件,及时录入系统,坚持“三个当日”办理,确保案件及时高效流转。采用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原则,防止“暗箱操作”,避免“选择性办案”,最大限度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出现。对正在办理的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等,确定专人使用数字智能系统对办理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及时、完备,实时、动态地监督、提示、防控。目前对已确诊的276个问题及时发布提示,并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6份,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准确落实司法责任,提升质量管理。由检察官对所办案件在办结前进行自查,由办案部门其他检察官开展交叉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自我纠错,确保案件不“带病”归档。制定案件质量评查讲评工作计划,明确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的主体。与政治部、检务督察条线建立协作机制,及时移送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优质、负面案件清单,将案件质量管理结果与检察官考核以及晋职晋级结合起来,让高质效案件受激励、低质效案件有压力,形成一体监督管理闭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