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敬杰)“要不是法院介入,我觉得这笔欠款都要不回来了。”近日,李某在收到宗某偿还的最后一笔借款后,通过微信向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发送语音消息,言语中满是感激。
李某与宗某既是老乡也是一同跑大车的“卡友”。2021年,宗某以家中突发急事为由向李某借款3万余元,承诺2个月后还款。到期后,宗某不仅未按约还款,还以人情开支为由向李某追加借款1000元。经多次催要无果,李某于2024年5月将宗某诉至红寺堡区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宗某自2024年6月起,每月月底前偿还李某3000余元。然而,宗某仅履行一期后便不再还款,李某只能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当即前往被执行人宗某家中,但宗某不在家。其妻子表示,宗某常年在外跑大车,极少回家且未给家人打钱。执行干警多次尝试联系宗某均未获回复。
执行陷入僵局时,李某称宗某的父亲也在红寺堡区居住。仅凭零星线索,执行干警展开排查,最终锁定宗某父亲的具体住处。在连续多次上门走访后,执行干警终于见到了宗某的父亲。“法官,此前我确实不知道我儿子欠钱的事情。虽然我手头紧张,但我先向李某代为偿还5000元,下剩的钱等家里养的肉牛出栏后全部还清。”经过沟通,宗某的父亲表示愿意代儿子履行,与李某达成执行和解。
“面对确实无法执行到位的案件,执行干警时常会被当事人误解甚至责怪。但我们会穷尽措施、群策群力,找到破局的‘钥匙’。同时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尽力保障各方权益。”红寺堡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马荣清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