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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公安筑牢防线提升群众满意度安全感

本报讯 (通讯员 田志伟 周佳楠) “多亏民警及时劝阻,我的6万元才没被骗走。” 近日,海原县公安局贾塘派出所接到反诈预警指令,成功阻止一起网络贷款诈骗,及时为辖区村民马先生止损6万元,守住群众的“钱袋子”。

当日,贾塘派出所接到反诈预警指令,辖区村民马先生疑似正遭到电信网络诈骗。接到指令后,民警迅速响应,即刻联系马先生。据了解,马先生接到一个自称某贷款平台客服的电话,对方称其符合“低息高额”贷款资质,只需按照指引下载指定App、填写个人信息并缴纳一定“保证金”即可快速放款。马先生急于用钱,便按照对方要求操作,在即将完成转账时,民警联系上马先生,指令其立刻中止手机操作。

随后,民警耐心向马先生讲解贷款类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见套路,告知其对方要求先交“保证金”“手续费”等均为诈骗手段,切勿轻信。在民警的劝说下,马先生意识到自己遭遇了电信网络诈骗,及时停止了操作,并将手机里的不明链接及App删除,守住了“钱袋子”。

日前,海原公安局三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海原县三河镇农贸市场附近某五金店内有六人打架。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将涉事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开展进一步调查。

经了解,兰某龙、兰某花、兰某平三人购买了电灯泡后,因退货问题与五金店老板罗某海及马某花、罗某宝发生争执,后六人互相殴打,造成兰某平左侧第七肋骨不全骨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李某兰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兰某龙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600元;罗某海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撒某买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兰某平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500元;给予罗某宝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前不久,在海原县三河镇某小区北门口,李某刚、苏某妹与儿媳李某兰,因抱孩子问题发生争执产生肢体冲突。三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后赶到现场控制事态,将双方强行分开并带回调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苏某妹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800元;李某刚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李某兰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一直以来,海原县公安局持续深化“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统筹推进“打防管治建宣”全链条治理,守护群众的幸福安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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