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丹) 近日,中宁县人民法院驻中宁县综治中心法官团队在共享法庭开庭,成功调解邱某诉叶某某、夏某某诉叶某某的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因被告在外地务工,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加之“人民法院办案系统”还未连接,法官利用微信与被告联系、沟通、确认,促成原、被告就偿还借款达成一致意见。
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中宁县综治中心共享法庭成功调解,是法院审判职能下沉与多元共治力量的融合。据了解,中宁县法院法官团队入驻中宁县综治中心,推促综治中心实质运行,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共享法庭、微信、远程视频、法院办案系统线上开庭等,打破了地域限制,让异地当事人通过手机就可以参加诉讼,减少了群众的诉讼成本,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后,中宁县法院将继续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探索用法治思维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新实践,凝聚多元化解纠纷的强大合力,更好推动法院审判和社会治理的交融互动、融合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