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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法庭联调促夫妻撤诉和好

本报讯 (通讯员 刘荣) 近日,永宁县法院李俊法庭与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三方联动发力,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

原告杨某甲(女方)与被告杨某乙(男方)于1996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先后生育2个女孩。家庭生活中夫妻间的矛盾也悄然产生。原告认为被告一人掌控家庭财产,对其不够尊重,被告则认为原告对孩子未尽照顾义务,两人摩擦不断,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原告女方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承办法官许继承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干部和人民调解员共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原被告双方刚见面时,针锋相对,气氛一度紧张。许法官凭借多年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经验,与村干部、人民调解员通过背靠背式单独开展调解工作,从法律规定、子女成长、两人共同生活经历等进行调解。

“你们两口子原本感情一直挺好,村上的人都知道,怎么现在到了要离婚的地步?”“你们结婚近30年了,最困难的日子你们一起走过来,现在日子好起来了,孩子也大了,闹离婚不值得。”经过3个小时的反复沟通和劝解,原被告双方认识到他们各自都有问题,日常生活中缺少沟通,也缺少相互理解、相互包容。

“不是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这个家就散了,今后我一定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好好过日子。”被告当即向原告认错,并书面保证今后一定珍惜婚姻,爱护妻女,共同承担守护家庭的责任,原告也表示愿意原谅丈夫,同时也撤回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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