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黄修德 曹正娜) 近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宁夏盐环定扬水管理处、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惠安堡镇政府等部门,在盐环定扬黄工程李家坝渡槽处召开现场工作会,针对沿线村民在水工程管理范围内违规种植高秆作物问题进行实地察看与协同整治,推动工程安全与生态保护深度融合。
盐环定扬黄工程是跨宁夏、陕西、甘肃三省区的重要民生水利工程,承担着三省区四市九县(区)群众生活用水和44.5万余亩农业灌溉用水任务,有效破解了陕甘宁交界地区人畜饮水困难、生态环境改善和农业灌溉等难题。然而,工程沿线部分村民在管理范围内种植玉米等高秆作物,不仅影响工程结构安全,也对水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威胁。
现场工作会围绕李家坝渡槽的监管职责、工作难点、整改方案等展开深入探讨。通过现场会商,进一步厘清了各部门的责任分工,明确了治理方向,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同时,工作人员还对周边群众进行释法说理,详细讲解在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种植高秆作物的危害。群众纷纷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整改工作,主动清除违法种植的高秆作物,消除安全隐患,共同恢复生态环境,保护水工程安全。
据了解,盐池县检察院日前还与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宁夏盐环定扬水管理处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坚持“保护为主、协调联动、监督与服务并重”3项原则,重点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和线索移送、调查协作和咨询支持、联合巡护督查4项协作机制,对全力保障盐环定扬水工程设施及水环境安全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举措,在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运行、水环境治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维护水事安全方面形成合力,共同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意见》,宁夏盐环定扬水管理处将协助检察机关开展证据收集、卷宗调阅、专业鉴定、技术解释等工作,检察机关则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提前介入等方式支持水行政执法与重大案件办理,实现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高效衔接。
盐池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依托“河长+检察长+警长”机制,认真落实《意见》要求,强化与水行政管理部门的协作,提升监督效能,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受水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