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王潇翊) 近日,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应用“司法救助线索分析模型”,帮助一名受伤少女“足不出户”申请了司法救助。
该院检察官通过查看原案卷宗,了解案情及办理情况,认为张某系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检察官主动联系张某的父亲,告知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并指导张某准备申请材料。同时,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调查核实张某的家庭情况和实际困难。经核实,张某系单亲家庭,父母离异后,她随母亲共同生活。母亲再婚后,继父多次对张某实施侵害,导致张某的身心受到严重创伤。案发后,张某无法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选择与身患重病的父亲相依为命。父亲患有肝癌,无法外出务工;张某的性格变得内向、拒绝与外界接触,需要家人多加陪伴,导致年迈的祖母也无法安心外出打零工。此前全家仅靠祖母打零工维持生计,如今彻底失去经济来源,主要以亲人接济为生,生活陷入困境。永宁县检察院审查认为,张某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遂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完成审查、审批、发放流程,最终依法向张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检察官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的方式对张某开展心理疏导,引导其重拾生活信心。
因张某与父亲居住在新疆,路途遥远,无人陪同其前来提交材料及签收相关法律文书,检察官便指导张某以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并向其邮寄法律文书,视频指导张某签字并返回文书入卷。张某及其家人收到救助金后激动地打来电话说:“检察服务真是太贴心了,不用我们跑路就可以申请到救助金,孩子即将开学,这笔钱来得太及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