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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公告

金学峰:

我会受理的宁夏昊德律师事务所与你之间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会(2025)吴仲字第10号裁决书。裁决:一、被申请人金学峰于本裁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宁夏昊德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服务费15352元;二、驳回申请人宁夏昊德律师事务所的其他仲裁请求。本案仲裁费689元,由被申请人金学峰负担613元,申请人负担76元,公告费660元由被申请人金雪峰负担。限你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吴忠市利通区利通北街50号吴忠仲裁委员会领取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吴忠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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