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马涛 通讯员 张欣钰) 近期,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未成年人审判团队受理了一起校园欺凌案,3名初中生放学后围堵一名同校学生进行校园霸凌,受害学生将3名施暴者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后经法院主持调解,3名施暴者的监护人对受害者进行了相应的赔偿。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案件调解员与4名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并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通过了解,作为主要施暴者小张的家长表示,小张已经出现厌学、逃学等症状。法院遂委托聘请的社会观护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评估,采用SCL-90量表评估,通过房树人测验、行为观察、家庭访谈等技术发现关键症结,诊断结果为小张存在显著焦虑、抑郁及躯体化症状。
据此,办案法官从精神分析的角度着手,发现该起校园霸凌案件背后隐藏的心理动因,遂建议家长深入了解这些动因加强监护,劝阻孩子的自伤行为,改善亲子沟通模式,重建健康同伴关系。
经过本次心理疏导后,法院工作人员再次回访,小张的母亲表示,小张正在接受系统的心理及精神治疗,愿意倾听母亲的话,逐渐反思自己行为,并且已正常回归校园生活及节奏。
自实践应用涉未案件“三审合一”机制以来,西夏区法院积极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根据未成年人的行为严重程度、身心发育程度、心理偏常状况、日常表现和生活环境等,探索制定轻度蓝色干预、中度黄色干预、重度红色干预的三色精准干预措施,助推未成年人案件从静态审判到动态矫正,切实有效驱散校园霸凌的“阴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