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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检察院跨区域协作 办理一起行刑反向衔接案件

本报讯 (通讯员 宋娜娜) 近日,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依法办理一起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刑反向衔接案件,通过跨区域协作,让违法者“罚当其过”,为知识产权筑牢保护屏障。

2022年,赵某为牟取暴利,以58万元的价格订购普通轴承,用工业药水在购买的普通轴承上印出知名品牌轴承的字母数字,又在外包装上通过技术手段拓印品牌标志,同时制作保养使用说明,用普通轴承冒充知名品牌轴承,以近90万元的价格供应给某煤机公司。案发后,大武口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审查认为,赵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经二次补充侦查,仍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赵某作存疑不起诉。

然而,“不诉”不等于“不罚”。该院行政检察部门受理案件后,迅速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审查,对案件进行全方位审查,确保不遗漏任何违法点。承办检察官通过核查卷宗、组织跨部门联席会议、与行政主管机关沟通,认为赵某伪造注册商标专用标识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按照《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规定,异地征求河北省某市检察院的意见,并于今年5月向河北省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意见。8月,河北省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赵某作出罚款627806.62元的行政处罚,现赵某已主动缴纳全部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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