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秀丽) 近日,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司法所调解了一起因宠物争斗引发的纠纷。
养狗人李某带着宠物到张某的店里完成购物后,便和张某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任由宠物在街边自由活动。没一会儿,李某养的狗和张某养的猫突然发生激烈撕咬,尽管二人奋力“拉架”,却仍未能阻止意外发生,狗在撕咬中不幸受伤。经救治后,狗狗仍然死亡,李某的手也被猫咬伤流了血。事件发生后,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
黄河东路司法所调解员了解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你自己遛狗不牵绳,只因为它体型小,否则就是我的猫吃亏,何况你还踢了我的猫。”张某说道。“明明是你家猫先咬我的狗,你都不制止!我用脚隔开它们也是没办法,根本不是故意踢。你看,都过去一周了,我手上的伤还这么明显。”李某反击。
调解员了解到,李某经常带着狗在张某店里购物,此前没有发生过猫狗撕咬的情况,猫最近生了小猫,看到狗靠近自己的孩子,突发应激反应才撕咬了狗。调解员核实情况后,依据民法典中“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条款,向双方解读法律、明确责任。
调解员进一步劝说:“你们都是养宠人,清楚宠物的特殊意义,今后要尽好管理义务,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宠物的疼爱。”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根据各自过错,张某赔偿李某医药费等损失3500元,并妥善安置好猫和猫宝宝们。
“多一份自觉,用牵引绳牵住责任,用细心守住安全,不要将个人放任自由置于公共安全与他人权益之上;尊重他人、维护邻里和谐、严守养宠规定,是每个养宠人的义务。”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调解员向双方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