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宁) 10月29日19时,永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常态化开展“执护民生”集中执行行动,共执行完毕案件3件,促成和解2件,司法拘留3人,执行到位金额60万元。
解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在该院涉及2起执行案件,执行标的共计3.4万余元。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对解某某名下的银行卡、网络资金等财产进行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多次电话联系解某某督促履行,其始终拖延推诿。为尽快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执行干警通过关联当事人信息查找到解某某的居住地址,多次上门寻找均无果。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利用夜间外出减少的“时间差”找到解某某的家属,经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并与解某某电话沟通,其家属同意代其履行还款义务,当场支付8000余元。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沟通案件执行情况时得知,已顺利执结一案,另一案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执行干警表示将持续跟踪督促,确保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实现。
杜某某系永宁县望远镇某小区业主,自2019年底起未交纳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至永宁县法院。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杜某某分3期支付物业费共计1.5万元。然而第一笔付款期限届满后,杜某某未按约履行,物业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杜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但其仍拒绝履行。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将杜某某传唤至法院,耐心释法,敦促其履行义务,但杜某某态度坚决、敷衍应对。鉴于其拒不履行的行为,执行干警依法启动司法拘留程序。面对执行措施升级的威慑,杜某某表示会联系亲友筹集案款。后杜某某的家属主动与执行干警取得联系,全额履行案款,执行干警随即解除对杜某某的拘留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