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刘蕾) “法官,判决书我收到了,我这就联系原告,尽快把楼板修好。”近日,被告陈先生联系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西湖法庭法官李晓琦,表示愿意积极履行判决义务,为楼下邻居王先生修复被钻通的卫生间楼板。
该案系因房屋装修引发的纠纷。王先生收房后,偶然发现自家卫生间顶部有一处直径约5厘米的孔洞,且已贯通楼板。由于收房时并未发现该问题,王先生认为是楼上住户陈先生在装修过程中所致,遂要求其排除危险、恢复原状。陈先生则坚称与自己无关。双方协商未果,王先生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然而,原告难以自行举证证明损害事实及原因,加之陈先生始终否认孔洞系其装修造成,案件一度陷入僵局。考虑到孔洞成因并不复杂,装修事实清楚,若启动鉴定程序将产生高额费用,增加当事人负担,承办法官决定进行现场勘验。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装修人员及物业公司共同参与。经现场查看,确认楼下卫生间顶部孔洞贯通楼板,孔洞边缘整齐、呈圆形,符合机器钻孔特征。该结果得到各方认可。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收房时均无此孔洞,该孔洞贯通上下两层卫生间,且形状规整,明显为机器钻孔形成。同时该孔洞位于业主的建筑物专有部分,王先生的房屋尚未装修,客观上不具备因自主施工导致该孔洞形成的条件;而陈先生的房屋已完成装修并入住,装修过程中存在钻孔作业的高度可能性,因果关系明确。该孔洞破坏了楼板的结构完整性与安全性,侵害了王先生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物权及相邻权,即便已做防水处理,仍存在漏水等隐患,构成现实妨害与潜在危险。据此,法院判决陈先生对王先生房屋卫生间顶部的孔洞消除危险、恢复原状。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