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王潇翊) “以前总觉得彩礼少了没面子,听了今天的普法才明白,日子过不好,再多彩礼也没用。”日前,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丁北村开展“抵制高额彩礼 倡导文明风俗”普法宣讲活动时,村民王大姐感慨道。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可不是一句空话!” 宣讲台上,干警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拆解法律条文——从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的区别,到共同生活后彩礼返还的具体情形,再到婚约财产纠纷的诉讼主体资格,每一项都紧扣村民最关心的实际问题。
为让法律知识更易理解,检察干警还讲述了本地一起真实案例:某农户为凑齐高额彩礼举债度日,婚后因经济压力频发矛盾最终离婚,却因彩礼返还问题对簿公堂,生动剖析了高额彩礼对家庭经济的拖累和婚姻关系的侵蚀。
在互动咨询环节,检察干警耐心解答了“彩礼超过多少算违法”“没领证但共同生活了彩礼要还吗”等30余个问题,帮助村民算清了“经济账”与“感情账”,既指出高额彩礼可能导致的 “因婚返贫”风险,也引导村民们拒绝盲目攀比,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和消费观,鼓励大家争做移风易俗的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