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苏乙姣) 近日,泾源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张某申请监督案时,积极探索“检察监督+综治调解”工作模式,依托泾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平台,成功化解一起多年诉讼纠纷。
张某大学毕业后在某公司担任会计,遭遇一起诈骗让公司蒙受巨大损失。事后经调解,张某需向公司赔偿这笔损失。张某赔偿一部分损失后,认为原调解程序违法、责任分配不公、案件事实认定错误,遂向泾源县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全面调阅了原审卷宗、执行卷宗,并向执行法官了解相关情况,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经细致审查,检察官认为,原审调解书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并无明显不当,且该案时间跨度大、已进入执行程序,不符合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的法定条件。案件办理中检察官敏锐地察觉到,张某因对调解结果不满,系长期诉讼积累的对抗情绪,且案件涉及赔偿问题,双方争议较大,若简单作出不支持决定,不仅难以消除张某的疑虑,还可能引发新的信访风险,增加当事人诉累和司法成本。于是,检察官将办案目标从“是否监督”提升至“如何化解”,确立了以实质性解决争议为核心的办案方向。
为实质性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该院启动“检察+综治”联动调解机制,检察机关与泾源县综治中心就案件审查情况、法律适用情况、争议焦点及当事人核心诉求进行会商,共同研判矛盾风险点和化解突破口。承办检察官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耐心释明案件审查情况、相关法律规定,劝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张某主动撤回监督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