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斌) 近日,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标的110余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赢得被执行人的赞誉。
石嘴山某银行与濮A、蒋某、濮B于2020年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最高抵押合同》,约定借款90万元,濮A、蒋某以两套房屋、濮B以一套房屋对涉案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且濮B同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上述合同经公证机构公证。后因主债务人濮A、蒋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截止申请执行时,借款本息已有1113932.47元,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查封濮A、蒋某提供的两套抵押房产冻结保证人濮B的银行存款后,发现案件存在多重矛盾,濮A已将其中一套抵押住房出售给小舅子。小舅子付清房款并花费近20万元装修,若直接拍卖房屋,小舅子将面临“无房可住、装修落空”的困境。而担保人濮B系濮A的姐姐,如果强制处置濮A提供的两套房产,扣划其存款,容易激化矛盾,当事人的亲情关系濒临破裂。
面对僵局,承办法官反复梳理案件脉络、倾听各方诉求,经过多次分析研判,提出由“濮A的小舅子替濮A支付两套抵押房屋的相应价款给银行,银行解除房屋抵押手续,担保人清偿剩余借款本息”的方案。后经多次沟通,各方均认可该方案,濮A的小舅子向银行支付57万元,银行解除两套房屋抵押手续,濮B自愿清偿了剩余借款本息。至此,案件顺利执结,当事人亲情得以修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