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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法院凝聚合力解决“执行难”

本报讯 (通讯员 刘静) 近日,惠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告人赵某因恶意规避执行被判处刑罚,彰显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法治威严。

2021年,赵某因民事纠纷被法院判决向耿某支付机械劳务费8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赵某不仅未主动履行义务,反而通过将名下房产变更登记至亲属名下的方式隐匿财产,导致耿某的合法债权长期无法实现,生效裁判无法执行。

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惠农区法院执行法官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检察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赵某提起公诉。经法院认定,赵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考虑到在案件审理期间,赵某主动与耿某达成执行和解,一次性支付耿某60万元,获得谅解,并有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最终作出对赵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执行的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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