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风兰) 近日,同心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不仅解开了业主郁积多年的心结,而且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改进起到了督促作用。
被告马某因小区卫生清扫不及时、公共设施维护不到位等物业服务问题,自2022年开始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上门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收到案件后,法官查阅发现这已是物业公司2024年以来第二次起诉马某,敏锐地意识到案件背后或有隐情。
为查明根源,法官前往马某家中了解情况,其母亲居住在该房屋内。法官通过老人联系到马某,起初马某情绪激动,无法冷静沟通,法官耐心安抚,认真倾听,马某才道出原委。原来,马某因经常接送患病的母亲就医,屡次遭遇小区保安不开门、禁止车辆进入,甚至车牌号被拉黑等情形。为此,愤怒的他多次找物业公司反映,却沟通无果,遂决定以拒缴物业费表示抗议。
掌握矛盾焦点后,法官组织双方到立案庭调解室,通过“背靠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的方式展开调解。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厘清事实脉络,并适时引用民法典中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向双方当事人阐释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在承办法官情、理、法交融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马某于11月30日前支付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向马某诚恳道歉,并承诺针对他反映的问题切实整改,提升服务水平。案件圆满解决后,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