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金小霞 周莹) 近日,红寺堡区人民法院高效调解一起因机动车与牲畜碰撞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9月9日,被告努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与原告王某某饲养的骆驼意外相撞,造成骆驼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某某将努某某、涉案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及宁夏交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一并诉至红寺堡法院,要求各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征得各方同意,启动优先调解程序。调解中法官了解到,王某某的核心诉求不仅是获得经济赔偿,更希望借此推动相关部门重视高速公路围栏防护问题,排查安全隐患,避免同类事件重演。
找准矛盾症结后,在法官及调解员的协调下,保险公司充分考量原告实际损失,同意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宁夏交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当场承诺,将在后续公路养护中强化安全隐患排查与围栏加固。最终,各方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某与保险公司签订调解协议,当庭撤回对其他被告的起诉,这场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